化妆品质量检测报告:化妆品微生物指标检测(细菌总数、霉菌和酵母计数、粪大肠菌群、绿脓杆菌等),化妆品理化指标检测(砷、铅、汞、甲醇、甲醛、pH、水分含量、纤维素酶、糖化酶等),皮肤刺激试验、急性经口服毒性试验、微生物挑战(防腐挑战试验)等。
根据国家规定按照《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 对化妆品进行检测,出具第三方检测机构,CMA,CNAS化妆品质检检测报告!欢迎来电垂询!
2015年12月2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2015年第268号公告,《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经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了化妆品的安全技术要求,包括通用要求、禁限用组分要求、准用组分要求以及检验评价方法等,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和经营的化妆品(仅供境外销售的产品除外)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是原卫生部印发的《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的修订版。在《化妆品卫生规范》的基础上,本版规范主要修订了以下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名词术语的释义。对涉及的名词和术语提供了释义,明确相关概念及其内涵。
(二)细化了化妆品安全技术通用要求。根据化妆品中有关重金属及安全性风险物质的风险评估结果,将铅的限量要求由40mg/kg调整为10mg/kg,砷的限量要求由10mg/kg调整为2mg/kg,增加镉的限量要求为5 mg/kg,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规范性技术文件的要求,收录了2种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分别为二噁烷不超过30mg/kg,石棉为不得检出。
有害物质 限值(mg/kg) 备注
汞 1 含有机汞防腐剂的眼部化妆品除外
铅 10
砷 2
镉 5
甲醇 2000
二噁烷 30
石棉 不得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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