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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r香精测试报告认证机构都有哪些?

2022-06-13 11:29:11
ifr香精测试报告认证机构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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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检检测机构熟悉认证流程,精通认证法规,能高效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解答,针对不同企业,不同产品开发阶段、定制适合的解决方案。
 

  现可为美国,欧洲,加拿大,巴西等多个国家地区提供食品药品出口认证、检测、清关物流、渠道对接、数据查询等服务。
 

  IFRA香精 香水报告申请流程:

  1.咨询--申请人提供产品资料:成分 CAS 占比

  2.报价--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中质检测的工程师将作出评估,确定须测试的项目,向申请方报价

  3.申请企业接受报价

  4.申请企业填写测试申请表和测试样品一起提交到中质检测

  5.样品测试——测试将依照所适用的标准进行

  6.实验室出具IFRA报告(7-10工作日完成)

  7.第三方测试公司签发符合测试的合格报告
 

  美国IFRA(International Fragrance Association)成立于1973年。是国际化的香料组织。
 

  早在上世纪六十年代(1966年)美国日用香料香精企业为了日用香料的安全,出资成立了RIFM(Research Institute Fragrance Materials)。后来该组织还吸收世界上跨国公司成为其成员。该组织与IFRA合作制订对日用香料安全评价的程序、办法以及评价计划。该组织内的专家组人员来自世界上发达国家的化学家、生物学家、毒理学家等。该专家组与有关科研院所、大学等建立合作关系,分批对日用香料安全进行试验和评价,评价的结果交IFRA执行。 RIFM的评价结果分批公布于“Food&Chemic Toxicology”杂志上(该杂志以前称为“Food&Cosmetics Toxicology)。共公布了四批资料(约近1000种日用香料的安全资料)。IFRA根据RIFM的结果在其“IFRA CodeofPractich”中提出禁用和限用(限制用量,限制使用范围,或规定达到一定纯度时才允许使用)的推荐意见。约有90种日用香料属于禁用、限用范围。尽管这是一种推荐意见,但其成员国完全遵守,如违背规定也会受到IFRA的处罚。
 

  关于含有香料成品IFRA分类,具体如下:

  第1类: 玩具;所有类型的唇用产品(固体及液体唇膏,润唇膏,无色或有色等);

  第2类:所有类型的除臭剂及止汗剂(喷雾,告状,滚珠,腋下及全身使用等);

  第3A类:用于新近剃去毛发的皮肤上的含水和乙醇的制品(EdT范围);

  第3B类:用于新近剃去毛发的皮肤上的含水和乙醇的制品(精细香料范围);

  第3C类:所有类型的眼用产品(眼影,睫毛膏,眼线,眼部化妆品等),包括眼霜,男士面霜(膏),婴儿润肤乳,露,润肤油等;

  第3D类:卫生棉条;

  第4A类:用于未剃毛发的皮肤上的含水和乙醇的制品((EdT范围),香水成分;成套生香中的组件,含水-乙醇产品使用的闻香纸条,闻香片;

  第4B类:用于未剃毛发的皮肤上的含水和乙醇的制品(精细香料范围);

  第4C类:所有类型的定发助剂(喷雾剂等);发用除臭剂;体用膏霜,油,露,不包含婴儿润肤霜,用于成套化妆品的日用香精;足部护理产品;

  第4D类:所有类型的生香膏霜;

  第5类:女用面霜/面部美容产品;面膜;护手霜;手用擦拭物;脸部、颈、手部、体用擦拭物或清新纸巾;

  第6类:漱口水;牙膏;

  第7A类: 私生活用的擦拭用品;身体擦拭用品;

  第7B类:昆虫驱避剂(拟在皮肤上使用);

  第8类:所有类型的卸妆用品(不包括面部清洁用品);所有非喷雾型的定发助剂(摩丝,发胶,护发素等);护甲用品;粉状产品和滑石粉(不包括婴儿用粉状产品和滑石粉),染发剂;

  第9A类:液体皂;块皂(香皂);脱毛用品;洗去型护发素;所有类型的香波(包括体用香波);所有类型的面部清洁用品;所有类型剃须(毛)膏霜(膏体,凝胶,泡沫等);所有类型身体洗涤用品(包括婴儿洗涤用品);所有类型沐浴胶;浴用凝胶,发泡产品,浴盐,浴油及其他加于浴池的产品;

  第9B类:女用卫生巾,垫,卫生棉;

  第9C类:其他气雾产品(包括喷雾型空气清新剂,但不包括除臭剂/抑汗剂,定发喷雾助剂);

  第10A类:所有类型手洗衣服洗涤剂(包含浓缩液);用机器洗的衣服洗涤剂(液体,粉末,片等),包括衣服漂白剂及浓缩液;其他家用清洁用品(织物清洁剂软表面清洁剂,地毯清洁剂等);干洗剂,所有织物柔软剂,包括柔软片;手洗餐具洗涤剂,包括浓缩液;

  第10B类:尿布;卫生间座擦洗品;

  第11A类:所有不与皮肤接触的产品,包括:空气清新剂及所有类型的生香剂(插电式,固态基片,膜扩散式,带电的),不包含气雾剂产品;厕所去垢剂;朝佛用香;香;杀虫剂(蚊香,蚊香纸,电蚊香等),不包括气雾剂产品;塑料制品(不包括玩具);蜡烛;燃料;涂料;空气清新剂充装液;地蜡;喷雾;空气清新水晶香珠;

  第11B类:与皮肤偶尔接触,包括机用餐具洗涤剂和除臭剂;机用衣服洗涤剂(比如:祛臭剂/非皮肤接触膜);(比如:织物烘干机祛臭剂,地毯粉);白花香;香囊;空气清新剂液体重装液(非弹筒式);熏香;鞋油;猫窝褥草;所有类型的动物喷雾产品;处理过的织物;有气味的蒸馏水(可加于蒸汽熨斗中);带有香味的灯圈;一擦便散发香味的香料(抽样);香料套装;香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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