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常规9项检测报告该标准具体检测项目如下,
一、卫生指标
1、微生物指标
细菌总数/(CFU/g):≤1000(儿童产品≤500)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CFU/g):≤100
粪大肠菌群:不得检出
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
绿脓杆菌:不得检出
2、有毒物质限量
铅/(mg/kg):≤40
汞/(mg/kg):≤1
*/(mg/kg):≤10
二、感官、理化指标
1、感官指标
外观;无异物
色泽:符合规定色泽
香气:符合规定香型
2、理化指标
耐热:(40±1℃)保持24h,恢复至室温后无分离现象
耐寒:-5℃~-10℃保持24h,恢复至室温后无分离析水现象
pH:4.0~8.0(果酸类产品除外)
泡沫(40℃)/mm:透明型≥100、非透明型≥50(儿童产品≥40)
有效物/%:**产品≥10.0、儿童产品≥8.0
需通过以上测试,方可颁发合格的质检报告,可以在市场上合法销售。
Copyright ©2021 【百检(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9010749号-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