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规定化妆品标签应当在销售包装可视面标注化妆品全部成分的原料标准中文名称。
化妆品成分是指生产过程中有目的地添加到产品配方中,并在*终产品中起到一定作用的成分。为了保证化妆品原料质量而在原料中添加的*其微量的抗氧化剂、防腐剂、稳定剂等成分,虽然在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时以该原料复配的形式进行产品配方填报,但不属于化妆品的成分,可以不在产品标签上进行标注;当然企业为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也可以在产品标签进行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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